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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核算
引用本文:戴国华.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核算[J].财会通讯,2009(3).
作者姓名:戴国华
作者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关 键 词:销售商品收入  会计核算  分期收款  性质  融资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企业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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