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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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国华.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核算[J].财会通讯,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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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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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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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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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销售商品收入 会计核算 分期收款 性质 融资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企业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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