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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财务处理规定的问题解答
作者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企业财务一处
摘    要:一问: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的各项待遇在财务处理上有何规定?答: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的工资(含学徒津贴)、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防护用品、副食品补贴、独生子女费、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等项目,均应与本企业同工种、同岗位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其费用列支渠道与本企业固定工人相同。二问:合同制工人其保险福利待遇低于固定工人的部分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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