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中国化纤举起反倾销盾牌
作者姓名:戴红梅
摘    要:我对韩化纤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 中国外经贸部于2002年10月22日发布2002年第21号公告,公布了对从韩国进口涤纶短纤维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并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02年10月22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韩国的进口涤纶短纤维(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号中列为55032000、55062000)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韩国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现金保证金。 时隔不到一周,外经贸部再次发布2002年第32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和对该产品采取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自2002年10月2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