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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认融资费用”与“未实现融资收益”
作者姓名:陈玉媛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摘    要:一、“未确认融资费用”与“未实现融资收益”账户的产生《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21号准则”)规定了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条件下应进行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目,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关 键 词:未确认融资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益 最低租赁付款额 资产公允价值 融资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 入账价值 长期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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