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累计折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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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雪梅.浅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累计折旧的影响[J].铁道财会,2004(Z8):5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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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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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计提减值准备。准则同时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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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 会计核算 账面价值 坏账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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