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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关于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会计处理及启示
作者姓名:吴杰 胡红梅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摘    要:新会计准则基本没有涉及企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但在指南中将捐赠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改变了以往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做法。笔者认为,企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税务处理不变,但会计处理应按新准则进行.以体现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全面收益观点。

关 键 词:非货币性资产 会计处理 资产捐赠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接受捐赠 新会计准则 营业外收入 重要性原则
文章编号:2427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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