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关于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会计处理及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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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杰 胡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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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江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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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会计准则基本没有涉及企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但在指南中将捐赠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改变了以往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做法。笔者认为,企业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的税务处理不变,但会计处理应按新准则进行.以体现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全面收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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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货币性资产 会计处理 资产捐赠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接受捐赠 新会计准则 营业外收入 重要性原则 |
文章编号: | 2427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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