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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
引用本文:赵晖.试论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J].广东经济,2017(14).
作者姓名:赵晖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关于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一直是刑法理论中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在司法实践中,二者也往往难以区分,争议不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认定犯罪是中止形态还是未遂形态,对被告人的最终量刑影响巨大.本文试对二者进行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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