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及其实现——以"假枪真罪"案为例 |
| |
引用本文: | 肖文艳.良法善治及其实现——以"假枪真罪"案为例[J].广东经济,2017(16). |
| |
作者姓名: | 肖文艳 |
| |
作者单位: |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
| |
摘 要: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建设法治国家必须真实进行,需要有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还需要有良好的实施制度,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正如亚里士多德的一句名言:"法治应包含两层意义:一是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1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不仅需要完备的良法体系,同时需要有严格的执法者,公众强烈的守法意识和社会整体不错的法治环境.2我国当下法律实施中,部分案件凸显出草率执法,社会反响非常大,甚至造成恶果,这是必须极力避免的现象.因此,在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今天,要特别注意法律的执行和落实.
|
关 键 词: | 依法治国 良法 善治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