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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政策探讨
作者姓名:罗宏斌  赵斌
摘    要:一、我国现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1、未以技术创新项目、行为为优惠对象.大量优惠给予园区内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单位等,例如在"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以前",对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只适用于科研单位,而将同样从事技术贸易的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排除在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对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适用,对大量不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则无此优惠,这类优惠共同的特点是以企业的某种类别身份为基础,企业的身份一旦确定,很少作相应调整.这样使得企业的非技术性收入也享受了优惠待遇,同时在我国政府尚未将其纳入税收支出预算管理,政策透明度不高,与其配套的政策执行效率监督体系也未形成的情况下,导致了许多企业为冒享优惠政策而进行弄虚作假的严重"寻租"行为.税收政策对产业性税收优惠的弱化,造成了同一性质的产业因所处区域不同而产生税负不同,不仅不适应国家的产业政策、有悖于税收公平,也大大局限和弱化了税收手段在促进全国技术进步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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