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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
摘    要:法国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分为行政机关自身监督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两种。行政机关本机关的自身监督,或称善意的救济,是指当事人向行使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提出申诉,请求撤销或变更原行政行为的活动。对于当事人申请,原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变更或维持原行政决定。上级行政机关的监抒又称为层级党公,是指当事人向作出某行政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技济的活动O这种监今活动是基于行政上下级同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而产生的。上级机关有权维持原行政机关的决定,也有权橄站、废止、变更原行政机关的决定,成依法作出新的决定。法国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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