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我国企业兼并立法结构的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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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竹英.略论我国企业兼并立法结构的优化[J].广东经济,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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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竹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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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佛山市广播电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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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兼并在英语中为merger,其原意是指(使)吞没(cause to become part of absorbed in sth)尤指两公司合并。在西方国家,由于企业大都采用公司的形式,企业兼并多指公司兼并(merger of company),即经由转移公司所有权的方式,一个或多个公司的全部资产与责任都转为另一公司所有。作为结果,其资产与责任都予以转让的公司不需要经过清算而不复存在,而接受该公司全部资产与责任的另一公司仍然完全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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