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房屋拆迁视角下我国《物权法》界定公共利益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以典型国家或地区的立法为参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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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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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四川成都61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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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房屋拆迁制度的改善与《物权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存在紧密联系,目前《物权法》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十分模糊,主要是因为在认识上。尚存否定公共利益的客观存在的观点在性质上,公共利益在法律上难以界定;在国情上,中国国情需要公共利益的抽象规定。参考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物权法》界定公共利益是具有可行性的.有抽象式、具象式、折中式三种出路,其中折中式是相对较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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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公共利益 必要性 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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