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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部门参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实施办法
作者单位:财政部
摘    要:20 0 3年 5月 2 2日 财际函 2 0 0 3]17号通知印发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财际字 2 0 0 0 ] 1号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规定了地方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本地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筛选、计划制定和申报工作。本办法是对该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的具体化。二、本办法所指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从贷款项目的概念设计到与国际金融组织正式谈判签约阶段的工作。三、本办法所指的地方财政部门主要指省级财政部门。对于层层向下转贷的…

关 键 词:国际金融组织  贷款项目  中国  地方财政  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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