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下的和谐社会——兼论法治政府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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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莎莎.法治下的和谐社会——兼论法治政府对建设和谐社会的作用[J].黑河学刊,2009(6):112-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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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莎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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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陕西西安71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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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被作为国家与社会发展的目标确立以后,得到了中国社会的普遍认同。实现法治或进行法治建设,成为了我们极为重要的现实任务。法治是一个整体,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是建设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一个依法行政的政府是社会改革发展的稳压器和助推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的主导性作用。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障是实行民主宪政。民主宪政追求的目标正是社会的和谐。实行民主宪政的基本要求是确立民主宪政观念,弘扬民主宪政精神,建立民主宪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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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和谐社会 民主法治 法治政府 民主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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