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特区股份公司的社会审计公证
引用本文:张旭东.论特区股份公司的社会审计公证[J].特区经济,1991(4):40-42.
作者姓名:张旭东
摘    要:<正> 对股份公司进行社会审计公证,已成为国际惯例。在国外,由会计公司的“注册会计师”或“执行会计师”进行;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一股份公司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社会审计公证的历史。(一)18世纪30年代至19世纪中叶,随着产业革命的发生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为了加速实现资本的积累和集中,英国出现了众多的股份公司。为了防止经营者在经济活动中营私舞弊,保护股票持有者的权益。1844年英国议会颁布了《股份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监事,负责审查帐目,直接导致了社会审计公证的萌芽。1845年重新公布的新公司法条款总则规定:“监事可以用公司费用聘请有记帐技能的会计师和其他人协助办理审计业务。”1854年,英国爱丁堡成立了会计师协会,标志着社会审计公证职业的正式形成。1856年和1862年颁布的

关 键 词:深圳市  股份公司  社会审计公证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立法  行业协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