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要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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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洁.担保要三思[J].企业活力,2001(2):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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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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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当事人之间订立经济合同时,往往要采用担保的形式,以确保债务人义务的履行和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担保,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在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人利益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尚不完善,公民和法人的风险意识缺乏,担保行为规范性差,因而担保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也日益增多.笔者对某法院近年来所审理的因担保而产生的经济纠纷案件进行分析时发现,作为担保形式之一的保证,有以下四种情况容易造成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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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合同 市场经济 担保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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