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代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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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序授.“代收”≠“代征”[J].中国工会财会,2005(6):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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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序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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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盐城市总工会经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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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会经费委托税务部门代收是解决工会经费收缴难的一项有效措施,但做为新事物,也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过程中,主要出现了以下一些问题:1.基层工会经费留成部分基本落空。以往,基层工会行政方面按工资总额2%计提后划拨给基层工会,基层工会按规定分成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后,直接从单位行政上收走了应上解部分,基层单位已“完成”了工会经费解缴任务,至于应留给基层工会的60%经费便“无人问津”了,基层工会留成经费不到位是一个普遍的现象。2.淡化了上、下级工会组织的关系。工会经费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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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务部门 工会经费收缴 有效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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