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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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炳忠.浅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代理[J].江南论坛,19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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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炳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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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无锡市税务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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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纳税申报的概念方式及纳税申报代理的意义 1、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必须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报送书面报告的制度。这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也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管理、办理征收业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纳税申报制度,是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事项和代扣代缴事项,计算应纳税款和扣缴税款,自行履行缴纳义务和扣缴义务。这对税收主体之一的纳税人来说在法律责任方面表明了三点:(1)凡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主动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2)纳税人申报的纳税事项和应纳税款,是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不是任何人强加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申报必须及时;(3)由于申报不实导致的法律责任,应由纳税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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