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方面的问题。1.旧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偏重于职务、职称与资历,对岗位和绩效的因素体现不够,形成了事实上的“身份工资”,1993年虽按工作性质分类实行了职务等级工资制,但仍不能充分反映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劳动特点和差别,“同岗不同酬”和平均主义现象仍然存在,这不仅忽视了职工个人能力的差异,不能很好体现各类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多劳多得原则,而且与国家推行的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悖。因此这次改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必须与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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