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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水污染问题的法律对策研究
引用本文:黄锡生,张显云. 我国农村水污染问题的法律对策研究[J]. 水利经济, 2008, 26(4): 61-64
作者姓名:黄锡生  张显云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45
摘    要:概括了农村水污染的类别:因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本身造成的水污染;与乡镇企业相伴生的城市污染转移造成的水污染.分别对这两类农村水污染的现状和原因进行了分析,认为,农村水污染究其根源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有关,也因为农村水污染防治立法缺失:我国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理念落后、法律体系不完善、符合农村特点的水污染防治制度缺位,总体上缺乏符合农村特点的水污染防治立法.提出了防治我国农村水污染的法律对策:更新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理念,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健全农村水污染防治制度,将农村水污染防治纳入法制轨道.

关 键 词:水体污染  农村环境  法律对策
修稿时间:2008-07-14

Legal countermeasures of water pollution in rural areas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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