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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农村集体产权结构开放性必须迈过三道坎
引用本文:叶兴庆.扩大农村集体产权结构开放性必须迈过三道坎[J].中国农村观察,2019(3):2-11.
作者姓名:叶兴庆
作者单位: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
摘    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维护农民基本权益的基础上,重构农村集体产权的权利结构,打破村社封闭性,增强对外开放性,消除土地等乡村资源流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体制障碍,是提高土地等乡村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在理论层面,对是否应该扩大农村集体产权结构的开放性、允许更多的权能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单位和个人流转,存在着截然对立的两种观点。化解认识纷争,深入推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相关改革部署,必须对集体所有制是否必然要求集体产权结构处于封闭状态、“乡政村治”的治理体制是否必然要求以集体经济组织支撑村社共同体、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流动是否必然为从乡村到城市的单向流动等重大问题作出明确回答。

关 键 词:集体所有制  集体产权  乡村治理

Obstacles to Expanding the Openness of Rural 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s Structure
Ye Xingqing.Obstacles to Expanding the Openness of Rural 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s Structure[J].China Rural Survey,2019(3):2-11.
Authors:Ye Xingqing
Abstract:Ye Xingqing
Keywords:Collective Ownership  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  Rural Gover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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