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我三类纺织品进口设限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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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岳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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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京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博导 [2]江苏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四届八次理事会常务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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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美对我三类纺织品进口设限的缘由在国际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纺织品和农产品一直受到GATT/WTO相关规则的宽容,因而长期被排斥在自由化进程之外,纺织品和服装贸易自1974年起一直受双边协议的数量限制。中美之间的纺织品贸易也是通过双边协议来进行的,历史上中美曾经签订了5个纺织品配额协定,而配额限制是违背CAT原则的。为结束纺织品服装贸易实行了三十多年的数量限制,乌拉圭回合达成的《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要求在10年过渡期内,使全部纺织品和服装纳入自由化的轨道。一是逐步取消设限产品的数量,二是逐步扩大受限产品的配额。随着1999年底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协议的达成。美国于2001年1月宣布取消对我国生产的针织布、袍服和乳罩三种纺织品的进口配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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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纺织品进口 纺织品服装贸易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GATT/WTO 进口配额限制 自由化进程 纺织品配额 数量限制 双边协议 纺织品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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