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准则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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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章渊.审计报告准则质疑[J].财会通讯,20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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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章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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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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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书面文件;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对外出具的审计工作的最终书面总结文件,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不需要经过任何部门和单位审批,直接提供给审计工作的委托人。我国审计报告准则是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准则"),2002年财政部门对其进行了重大修订和补充完善,自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在实施中,涉及到的一些重大问题依旧比较模糊,本文主要基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质疑审计报告的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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