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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论三大假说与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
引用本文:林爱梅,张腾龙.契约论三大假说与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选择[J].中国会计电算化,2007,10(1):28-30.
作者姓名:林爱梅  张腾龙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江苏徐州221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矿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J06018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过去的50多年以来,企业合并会计一直是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随着FASB和IASB先后废除了合并会计中的权益结合法,以及我国新颁布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对权益结合法使用范围的界定,会计学界必将掀起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选择问题上新一轮的大讨论。本文从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处理及其所产生的会计后果入手,假定在契约论三大假说成立的前提下,探计三大假说对企业合并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并希望以此对会计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有所启示。

关 键 词:购买法  权益结合法  会计后果  契约论三大假说
文章编号:1673-0194(2007)01-0028-03
收稿时间:200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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