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依据与理论创新——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几点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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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承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依据与理论创新——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几点体会[J].北方经贸,2007(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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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承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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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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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展示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前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要实现社会公正,实现利益调整和利益重组,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把我国建设成为公平正义的社会、国泰民安、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社会,即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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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理论创新 公平正义 |
文章编号: | 1005-913X(2007)01-0004-03 |
收稿时间: | 2006-11-23 |
修稿时间: | 2006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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