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定期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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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立坚.开展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定期审计[J].交通财会,19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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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立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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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交通厅审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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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八七年一月审计署发出通知,要求以三年左右的时间,对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定期审计制度,逐步代替一年一度的财务大检查,并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一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内审机构审计二、三级预算单位。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属外部审计,主管部门内审机构审计属内部审计。两者在审计任务、职权方面固然有所不同,但主管部门内审机构所处的领导地位及其对二、三级预算单位、基层事业单位的财务负有的监督关系,因而它有着外审的性质,具有双重身份。因此在对二、三预算单位、基层事业单位审计时,应该发挥一审二保三帮的作用。促使这些单位严守财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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