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兼并大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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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撰文:企业兼并,有利于兼并者和被兼并者双方,是产权改革的组成部分。那种否认兼并积极作用的传统观点,无疑是有害的。但如何培育中国自己的"兼并大户",国内报刊上谈得不多。所谓培育中国自己的"兼并大户",是指培育一批具有优势的国家控股企业或大企业,使它们有实力兼并劣势企业。企业兼并,应在规范化的基础上进行。政府培育,即政府在税收、信贷和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万万不能搞"拉郎配",否则它的后遗症将拖垮优势企业。政府对"兼并大户"的支持与帮助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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