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文摘
摘    要:台湾“行政院”劳委会已制定出大陆劳工管理办法草案,草案规定由台湾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共同负责办理引进大陆劳工的手续工作,双方民间业者不得介入牟利;引进大陆劳工将以整批方式进行,引进名额百人以上的台湾制造业将予以优先考虑,中小企业由于雇工人数少而且过于分散,目前不拟批准选用大陆劳工。草案还制定了引进大陆劳工在职业、人数及雇佣比例方面的限制。赴台的大陆劳工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保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