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矫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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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申.论社区矫正制度[J].企业家天地,2012(12):6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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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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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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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必须稳定,但又不能静止不变,为了适应社会转型过程中对刑事法治的需要,我国从1997年《刑法》修改后一直到2011年,通过了八部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八)》中将社区矫正予以刑法化,规定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和裁定假释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但就社区矫正制度本身而言,还缺乏坚实的法律依据,本文旨在通过阐述社区矫正制度,从而探析制定《社区矫正法》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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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修改 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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