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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治理模式与反倾销应诉服务:广东和浙江的经验研究
引用本文:童锋,赵永亮,刘鹏.行业协会治理模式与反倾销应诉服务:广东和浙江的经验研究[J].南方经济,2014(2):57-73.
作者姓名:童锋  赵永亮  刘鹏
作者单位:[1]暨南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暨南大学经济学院,510632 [3]上海正晟投资有限公司,510632
基金项目:本文获得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暨南大学企业发展研究所创新培育项目(2013CP001)、“暨南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华侨网络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一基于商会组织的考察”以及“企业集聚、异质性与华人企业技术创新研究“(2012hq1027)的资助.
摘    要:本研究基于反倾销应诉的视角,探讨了行业协会治理结构对其服务功能的影响。不同于先前文献,本研究利用粤浙两地的调查样本经验考察了行业协会的组织架构、治理模式和政府支持度等因素对其服务价值的综合影响。基本结论认为,协会的行业代表性和成立资历有利于其反倾销应诉服务;自治权高或者自律性强也会促进其服务功能的发挥;而自利性让协会倾向于内部会员的俱乐部品供给,限制了其服务对象范围。研究还发现在深层的“制度缺位”前提下,政府的“资源型”扶持不利于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提升。政策启示在于:政府需借助事业单位改革契机,完善行业协会的“顶层设计”,推进其“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向“自下而上”彻底转换,从而实现其为企业提供反倾销应诉服务等公共品时具有市场导向的服务理念。

关 键 词:行业协会  治理  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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