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随着经济活动的频繁和市场交易的活跃,加上电子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银行卡全面普及,发卡量剧增,其中,借记卡依托其办理门槛低、免担保、即办即拿、全国联网通存通兑等特点,在给人们之间的经济往来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为非法活动创造了机会。犯罪分子抓住人们想致富的心理,以虚假的廉价商品信息为诱饵,以查询资金实力为借口,窃取受害人的卡号和密码,然后利用银行在内部管理和风险监控上的漏洞以及磁条式银行卡普遍存在的科技含量不高、防伪能力不强的缺陷,持假身份证或雇用不知情的民工到银行柜台开具银行卡,运用电脑设备和磁卡读写器,迅速变造出与受害人卡信息一致的银行卡,再由团伙成员用变造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台和ATM上支取受害人的卡存款。2000年至今的4年问,仅福建、厦门两级法院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件就有11件之多,其中多数为伪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占了40%。就全国而言,我国每年的银行卡案件涉及金额在1亿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2003年上半年经媒体公开报道的各类银行卡犯罪案件就达40余起,涉及金额7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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