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制”:不在“人”,而在“制”——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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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道生.“问责制”:不在“人”,而在“制”——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J].河北企业,2004(5):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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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道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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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条例》刚颁布不久,国务院就以“非常的方式”坚决而又果断地处理了三件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同意接受马富才辞去中石油集团总经理职务的请求;紧接着,北京密云县县长张文、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分别引咎辞去县长、市长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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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问责制 安全责任事故 政府官员 官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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