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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将我的猪栏推倒,合法吗
摘    要:福建省某市一位姓陈的村民来信说:我于1998年租用了市农业局下属单位的一片荒山地10亩作为发展项目用地,租期10年,并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当年我在租用的土地上种植食用菌。5年后,因市场不景气,我就把租用的场地改为养殖用地,发展养猪和养鸡。市农业局得知后以我擅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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