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采机构设置应兼四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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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栋天.县级政采机构设置应兼四大原则[J].中国招标,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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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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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县级采购机构问题一直是政府采购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软肋”,县级采购规模从个体来看相对较小,但总量还是非常庞大的,长期以来,如何做好县级政府采购工作深为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实务操作人员关注,其中集中采购机构设置问题一直是争论的焦点,特别是采购法实施后,管采分离不仅是法律的明文要求,而且财政部也三令五申要求依法独立设置集中采购机构。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方做得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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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构设置 县级 集中采购机构 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工作 实施过程 采购规模 政府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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