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WTO普遍审查原则与中国司法审查范围的相应扩大
引用本文:王岩,朱淑娣.WTO普遍审查原则与中国司法审查范围的相应扩大[J].国际商务研究,2002(2):27-32.
作者姓名:王岩  朱淑娣
作者单位:王岩(复旦大学);朱淑娣(复旦大学)
摘    要:WTO的宗旨是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由与公平,最终消除各国政府间的贸易壁垒。WTO规则主要是国际行政法规范,“一揽承诺”要求成员方多个层级的与贸易有关的行政行为均应符合WTO规则,这些行政行为均有可能接受司法审查。WTO确立的普遍司法审查原则,将对入世后的中国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产生重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将部分终局裁决纳入诉讼,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纳入司法审查范围等几个方面。为了履行承诺,将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纳入WTO法律体系轨道,亟需修改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

关 键 词:WTO  司法审查的范围  影响
文章编号:1006-1894(2002)02-0027-06

The General Review Principle of WTO and Expansive Scope of Judicial Review of China
Abstract:
Keywords:WTO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