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店合作医疗与现行新型合作医疗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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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荆州市荆州区财政局,荆州市荆州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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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改善乡村卫生医疗条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08年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在全国陆续推开之前,荆州区川店镇农民不要国家和地方政府出一分钱,自办农村合作医疗16年,惠及农民3万人,有效遏制了农民"因病致贫"、"困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川店农村合作医疗到底与现行农村合作医疗有什么不同?带着这一疑问,笔者深入川店镇进行了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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