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成区土地利用协调度分析——以鹤岗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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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杰,陶军德,李艳芳,孙凤英,曾光建.城镇建成区土地利用协调度分析——以鹤岗市为例[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9,22(8):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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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杰 陶军德 李艳芳 孙凤英 曾光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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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30 2. 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30;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哈尔滨,150010 3.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哈尔滨,150010 4. 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拉萨,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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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利用协调度能够全面揭示土地利用现状的总体协调程度,为集约、协调、可持续利用土地,合理挖掘城镇土地利用潜力提供依据.文章以鹤岗市为例,采用多目标决策方法评价城镇建成区土地利用系统协调度.在土地利用协调总目标下分别构建了三个目标子系统:经济效益子系统、社会效益子系统和环境效益子系统.分析结果显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基本协调"下限,而环境效益接近"基本协调".这表明鹤岗市建成区城镇土地利用系统基本有序,发展基本协调,但距离最优状态尚有潜力可挖,潜力度按大小排序依次为环境效益子系统、社会效益子系统、经济效益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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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利用协调度 分析 城镇建成区 鹤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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