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对擅自离院猝死患者的责任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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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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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齐齐哈尔,16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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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住院患者不请假擅自离院现象普遍存在,于是离院后脱离医院管辖出现的健康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应运而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院与患者产生医疗关系后,应对患者承担相应的监护义务。但是事实上患者本身违反医院规定在先,前置义务没有履行造成的危害后果,应当有先行过错方承担责任。同时医方应加强护理力度,尽量避免患者擅自离院的发生,从而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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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擅自离院 侵权行为 护理义务 理疗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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