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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涉水条约中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的异同点
引用本文:董芳.国际涉水条约中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的异同点[J].水利经济,2013,31(6):13-17.
作者姓名:董芳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2
基金项目:云南省国际河流与跨境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2011KF006)
摘    要:跨界河流和界河都属于国际河流范畴,同样,作为处理涉及多个国家水资源问题的国际涉水条约也分为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作为规制主权国家共享水的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表现出很多相似性。地理形态的迥异又导致了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的倚重点不同,通过对国际涉水条约的分类分析,揭示了补偿性支付和均等支付在跨界水条约和界水条约中的不同应用。

关 键 词:国际河流  跨界河流  边界河流  补偿性支付  均等支付
修稿时间:2013/12/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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