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就焦炭贸易问题达成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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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小水.中欧就焦炭贸易问题达成协议[J].市场周刊,2004(2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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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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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有关部门获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环保总局、银监会、电监会联合制定的《关于清理规范焦炭行业的若干意见》已于5月27日会签完毕,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将于近日下发。根据九部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将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综合运用金融、财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焦炭生产企业和建设项日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尽快抑制目前焦炭行业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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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欧洲 焦炭行业 出口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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