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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表内列报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陈远志 岳小迪
作者单位:[1]华南理工大学 [2]暨南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
摘    要:财政部颁布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及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我国企业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处理作出规范。按照新规定和会计准则的执行要求,我国的上市银行、拟上市银行以及上市公司需要分别于2006年1月1日以及2007年1月1日起将衍生金融交易全面纳入表内列报。

关 键 词:衍生金融工具 上市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 列报 衍生金融交易 上市银行 会计处理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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