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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电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建议
引用本文:蔡勤城.对发电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建议[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01(6):56-56.
作者姓名:蔡勤城
作者单位:黄埔电厂
摘    要:目前国有发电企业普遍实行岗位技能工资为代表的工资制度。实践中,由于奖励工资占工资收入总额的比例过大(超过50%),而且企业中不同岗位类别的人员,工资都分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不能体现运行、检修、管理、后勤各个岗位工作之间的差异。其结果是与多劳多得的原则相违背。  为此,对发电企业现行的薪酬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和推行经营者年薪酬  发电企业的厂长(经理)属于经营者岗位。他们肩负着企业安全生产、提高企业效益的重任,同时又承担着一定的经营风险,其劳动过程和性质是一…

关 键 词:发电企业  薪酬制度  经营者年薪制  组合工资制  劳动力市场价格  协议工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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