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发生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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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宜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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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月18日晚,在宜州市会东街149号一旅馆覃女士租住的家中,发生了一起液化石油气钢瓶爆炸事故。家中的三扇门被震飞,厨房的三面墙被震破,房内沙发、厨具等物品全部被震碎,邻居房子的窗玻璃被震碎,直接经济损失5000多元,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河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韦崇民、安全监察科科长黄俊峰连夜赶赴现场,在宜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晓岷的陪同下,视察了事故现场,并组织开展现场勘察和调查工作。韦崇民局长对正在开展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的质监干部和安全监察的同志提出,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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