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独立董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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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纪鹏.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独立董事制度[J]. 资本市场, 2001, 0(12): 6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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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纪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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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众所周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在企业组织从独资形态、合伙形态演变到现代公众公司制度后,才日益凸现的重要论题。这一论题发生的背景是现代公司产权制度和治权制度的两次分离,即:第一,公司出资人拥有的股权和法人所有权的分离;第二,抽象的公司法人所有权与具体的经理人经营权的分离。正是在两次两权分离的基础上,才引发了必须制约内部人控制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公司治理问题。企业组织之所以能演变到公司形态,其本质在于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借鉴了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寺庙法人制度,企业出资人为实现社会集资,扩大私人经济控制力,使其与社会化大生产的规模要求相适应,并使出资人彻底摆脱在经济和法律上承担无限责任的羁绊,最终使企业组织披上了宗教法人的外衣,奠定了现代公司制度的法律基石,然而,法人在宗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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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治理结构 独立董事制度 企业组织 法人所有权 中国 信托 |
The Independent Directorship in the Modern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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