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产权交易机构选择确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选择确定产权经纪机构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市国资委的领导下,市产管办于2007年3月21日组织召开选择确定2007执业年度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介业务经纪机构的评审会议。由市国资委、市监察委、市工商局、市产管办、联交所、市执业经纪人协会及产权专业委员会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从执业业绩、执业能力、规范执业和公司管理等四个方面,对2006年度可以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中介业务的99家经纪机构和2007年度新申报的2家经纪机构自愿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全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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