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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调解与协调和解在行政诉讼中的取舍之道
作者姓名:王桂英  陈宗敏
作者单位:福建厦门英合律师事务所
摘    要:"除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以外的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是行政诉讼中的法定规则,而在现实的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协调和解"现象.近年来行政诉讼中可以有限地适用"协调和解"已为我国最高法院及部分省高院所认可.但"协调和解"是游离于<行政诉讼法>外的一种变通方式.协调和解制度与调解制度相比较而言,调解制度更符合行政诉讼的目的.笔者认为应当从立法上确认"调解"的法律地位,并在行政诉讼制度中构建有限的调解制度.

关 键 词:行政诉讼  协调和解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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