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调解与协调和解在行政诉讼中的取舍之道 |
| |
作者姓名: | 王桂英 陈宗敏 |
| |
作者单位: | 福建厦门英合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除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以外的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是行政诉讼中的法定规则,而在现实的审判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协调和解"现象.近年来行政诉讼中可以有限地适用"协调和解"已为我国最高法院及部分省高院所认可.但"协调和解"是游离于<行政诉讼法>外的一种变通方式.协调和解制度与调解制度相比较而言,调解制度更符合行政诉讼的目的.笔者认为应当从立法上确认"调解"的法律地位,并在行政诉讼制度中构建有限的调解制度.
|
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 协调和解 调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