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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依法治国中的人民主体地位
引用本文:杨胜军.浅谈依法治国中的人民主体地位[J].致富时代,2015(2):163.
作者姓名:杨胜军
作者单位:中共贵阳市白云区委党校
摘    要:人民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发展的推动力量。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党的执政理念决定的。在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过程中,要贯彻以人民为主体这一精神。始终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法理的构建、法制的设计、法治的执行当中要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核心。

关 键 词:人民  主体地位  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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