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依法治国中的人民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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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胜军.浅谈依法治国中的人民主体地位[J].致富时代,2015(2):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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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胜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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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贵阳市白云区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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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是历史的主人,是历史发展的推动力量。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党的执政理念决定的。在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过程中,要贯彻以人民为主体这一精神。始终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法理的构建、法制的设计、法治的执行当中要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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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 主体地位 依法治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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