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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租回出租方营业税计缴方法探讨
引用本文:吴尚宗,张子辉.售后租回出租方营业税计缴方法探讨[J].财会通讯,2012(1).
作者姓名:吴尚宗  张子辉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商学院;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摘    要:正一、售后回租业务形成经营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出租方往往是工商企业,出租是它们的附营业务。若形成经营租赁,租金中不包含本金,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其租金收入为营业额,应按"服务业"税目计算其应缴纳的营业税,税率为5%。

关 键 词:营业税  售后租回  出租方  售后回租  经营租赁  会计处理  暂行条例  融资租赁  会计分录  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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