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证怪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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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方华.砍伐证怪胎[J].农产品市场周刊,2008(34):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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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方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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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民要收割自家的玉米,必须办理玉米秸秆“砍伐证”和“准运证”,否则不仅会遭到罚款,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一亩地的办证费高达500元。这是河南漯河市裴城镇不久前出台的规定。裴城镇的做法让当地不少村民“流下了委屈的眼泪”。此前,玉米“砍伐证”之类的怪胎也在多个地区的相继出现,恰恰暴露出基层政府在实际工作中遭遇了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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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砍伐 玉米秸秆 刑事责任 基层政府 准运证 漯河市 城镇 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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