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适时、稳步建设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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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文沁.应适时、稳步建设地方政府债券市场[J].当代经济,2004(6):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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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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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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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方政府债券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融资工具,在发达国家的债券市场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在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允许举债。随着我国金融、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适时引入地方政府债券等金融工具,发展和培育独立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已具有现实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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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政府债券 债券市场 融资工具 预算法 财政赤字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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